关键词:建筑 GB 规范 设计 管道
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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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最小水平净距(m) |
最小垂直净距(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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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无门窗的墙壁外边或突出部分外边
电气化铁路钢轨
道路
人行道
厂区围墙(中心线)
照明、电信杆柱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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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1.5
3.0
3.0
1.0
0.5
1.0
1.0
10.0 |
5.5
4.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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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中水平距离:管架从最外边线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 公路型时,自路
肩边缘算起;铁路自轨外侧或按建筑界限算起;人行道自外沿算起。
②表中垂直距离:管线自防护设施的外缘算起;管架自最低部分算起;铁路自轨面算起;道路自
路拱算起;人行道自路面算起。
③与架空 电力线路的距离,应符合现行《 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 设计规范》的规
定。
④架空管线、管架跨越电气化铁路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⑤当有大件运输 要求或在检修期间有 大型起吊设施通过的道路,其最小垂直净距应根据需要确定。
⑥表中与建筑物的最小水平净距的规定,不适用于沿氧气生产车间或氧气用户车间建筑物外墙敷设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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