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标准 污染 GB 工业 污染物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生产工艺规定了造纸工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许排水量,日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水污染物排放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造纸工业的制浆、造纸和制浆造纸联合企业的废水排放管理,以及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废水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
GHZB 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6920-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88-87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11901-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T15959-1995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技术内容
3.1 排入GB 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Ⅳ、Ⅴ类水域和GB 3097中二、三、四类海域的造纸工业废水,应根据生产工艺分别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标准值。
3.2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城镇下水道的造纸工业废水,应达到地方规定的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3.3 标准值
2001年1月1日起,造纸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表1规定的标准值。
3.4 废纸制浆企业的废水排放按有、无脱墨工艺分别执行漂白木浆和本色木浆标准。
化学机械制浆企业的废水排放按有、无漂白工艺分别执行漂白木浆和本色木浆标准。
表1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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