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污染 环境 水体 防治 污染防治
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以保障人体健康,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我国于1984年11月1日起施行《水污染防治法》。
水体污染的根本防治,要通过一系列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工程的配套措施;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系统和机构;制定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法律责任。
防止地表水污染的主要措施为: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及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毒物的车辆和容器;禁止将含有汞、镉、铬、砷、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或不作防渗层而直接埋入地下;禁止向水体倾倒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其它废弃物;不得在水体最高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上堆放废弃物;禁止向水体排放带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和废水;不得向水体排放足以引起热污染的废水;不得向水体排放带有病原体而未经消毒的废水;使用农药要保证安全,不得污染水体;农灌水要符合有关规定;船舶的各类废水必须符合排放标准,不得向水体排泄油污。
防止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措施为: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含毒废水和带菌废弃物;不得采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池塘输送含毒或带菌废水;开采地下水时,应防止已被污染的潜水渗入地下水,并防止水质差异很大的各层地下水相互渗透;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进行地下勘探及采矿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时,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废水是污染自然水体的主要因素,废水水质的净化是防止自然水体污染的关键措施。本书的主要任务,就是介绍控制废水水质的各种工程技术,为防治水污染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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