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GB 规范 设计 控制 检测
11.1 一般规定
11.1.1 给水工程检测与控制设计应根据工程规模、工艺流程特点、净水构筑物组成、生产管理运行要求等确定。
11.1.2 自动化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设置应提高给水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便于运行,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11.1.3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宜兼顾现有、新建及规划要求。
11.2.1 地下水取水时,应检测水源井水位、出水流量及压力。当井群采用遥测、遥讯、遥控系统时,还应检测深井泵工作状态、工作电流、电压与功率。
11.2.2 地表水取水时,应检测水位、压力、流量,并根据需要检测原水水质参数。
11.2.3 输水工程的检测项目应视输水距离、输水方式及相关条件确定。长距离输水时应检测输水起末端流量、压力,必要时可增加检测点。
11.2.4 水厂进水应检测水压 ( 水位 ) 、流量、浊度、 pH 值、水温、电导率及其他相关的水质参数。
11.2.5 每组沉淀池 ( 澄清池 ) 应检测出水浊度,可根据需要检测池内泥位。
11.2.6 每组滤池应检测出水浊度,并视滤池型式及冲洗方式检测水位、水头损失、冲洗流量及压力等相关参数。
注:除铁除锰滤池尚需检测进水溶解氧、 pH 值。
11.2.7 药剂投加系统应根据投加和控制方式确定所需检测项目。
11.2.8 回收水系统应检测水池液位及流量。
11.2.9 清水池应检测水位。
11.2.10 排泥水处理系统应根据系统设计及构筑物布置和操作控制的要求设置相应检测装置。
11.2.11 水厂出水应检测流量、压力、浊度、 pH 值、余氯及其他相关的水质参数。
11.2.12 泵站应检测吸水井水位及水泵进、出水压力和电机工作的相关参数,并应有检测水泵流量的措施;真空启动时还应检测真空装置的真空度。
11.2.13 机电设备应检测参与控制和管理的工作与事故状态。
11.2.14 配水管网应检测特征点的流量、压力;并可视具体情况检测余氯、浊度等相关水质参数。管网内设有增压泵站、调蓄泵站或高位水池等设施时,还应检测水位、压力、流量及相关参数。
11.3.1 地下水取水井群宜采用遥测、遥讯、遥控系统。
11.3.2 水源地取水泵站、输水加压泵站及调流调压设施宜采用遥测、遥讯、遥控系统。
11.3.3 小型水厂主要生产工艺单元 ( 沉淀池排泥、滤池反冲洗、投药、加氯等 ) 可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实现自动控制。
大、中型规模水厂可采用集散型微机控制系统,监视主要设备运行状况及工艺参数,提供超限报警及制作报表,实现生产过程自动控制。
11.3.4 泵站水泵机组、控制阀门、真空装置宜采用联动、集中或自动控制。
11.3.5 多水源供水的城市宜设置供水调度系统。
11.4.1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应有信息收集、处理、控制、管理及安全保护功能。
11.4.2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监控系统的设备层、控制层、管理层的配置合理; 2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恰当的网络结构及通信速率; 3 操作系统及开发工具能稳定运行、易于开发、操作界面方便; 4 根据企业需求及相关基础设施,对企业信息化系统作出功能设计。
11.4.3 厂级中控室应就近设置电源箱,供电电源应为双回路;直流电源设备应安全、可靠。
11.4.4 厂、站控制室的面积应视其使用功能确定,并考虑今后的发展。
11.4.5 防雷与接地保护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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