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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 环境影响 环境 环境影响报告书 南京
目 录
1.0 总 论. 1
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
1.2 评价目的. 2
1.3 评价依据. 2
1.4 评价标准. 3
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6
1.6 环境保护目标. 7
1.7 评价预测时段. 7
1.8 评价方法. 7
2.0 工程概况. 8
2.1 工程地理位置. 8
2.2 工程建设方案. 8
3.0 环境现状. 11
3.1 自然环境概况. 11
3.2 社会经济概况. 11
3.3 水环境现状. 12
3.4 底质现状. 12
3.5 环境空气现状. 12
3.6 声环境现状. 12
3.7 生态环境现状. 12
4.0 环境影响评价. 14
4.1 水环境影响. 14
4.2 环境空气影响. 14
4.3 声环境影响. 14
4.4 生态环境影响. 15
4.5 社会环境影响. 15
5.0 环境保护措施. 17
5.1 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措施. 17
5.2 环境保护费用估算. 21
6.0 结 论. 24
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1.1 是完善长江三角洲地区集装箱运输体系,凸现南京港集装箱江海中转枢纽地位的需要
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集装箱港口布局规划,今后长江三角洲将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江苏太仓、浙江宁波为两翼,与周边其它港口形成优势互补、合理分工的集装箱港口布局。南京港地处沿海和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长江B类航道的终点,江海大船转运的终点,主要承担三部分集装箱运输:一是服务于上海港的内支线运输;二是作为南京地区及长江中上游地区近洋货物的中转枢纽;三是连接长江中上游地区与沿海之间内贸运输的中转枢纽。
龙潭港区背靠集装箱生成量的富集地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是南京港枢纽性港区,拥有可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的集装箱泊位的岸线。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特别是洋山港区的建设将使长三角地区集装箱运输格局出现新的调整,现有内河船舶由于安全原因将不能出海航行到洋山港区。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凸现南京港集装箱中转枢纽的功能,起到辅助、支持、补充上海航运中心的作用,逐步完善长江三角洲地区集装箱运输体系。
1.1.2 是促进江苏省沿江开发战略实施的需要
沿江开发是江苏发展的第三次机遇。得益于上海的辐射与带动,江苏省充分利用水运资源,实施沿江开发战略。苏南地区充分利用自身的制造业优势,发展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并依靠过江通道向长江北岸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共同开发沿江沿海产业带。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龙潭枢纽性港区功能,成为沿江开发的重要平台,引导产业向开发区集聚,使港口与开发区形成有效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构筑沿江沿海开发的主阵地。
1.1.3 是拓展南京港港口功能的需要
利用龙潭港区处于中西部物流圈与长三角物流圈交汇点的区位优势,以龙潭集装箱泊位建设为契机,后方物流园区为基础,对外依托港口逐步完善的集装箱班轮航线,对内依托南京龙潭地区水、公、铁多种运输方式便捷转换的交通配置,在传统物流基础上拓展展示、贸易、结算、包装等增值服务环节,构建起辐射南京周边及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港口与物流的完美结合。随着宁沪两港合作的进一步深入,龙潭集装箱在长江流域的枢纽中转功能的逐步形成,龙潭地区将作为港口—物流—产业—新城联动发展载体,逐步拓展南京港物流功能。
1.1.4 是推动长江中上游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中上游地区已形成钢铁、石化、能源、建材、机电等产业带。近年来,长江中上游地区积极承接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辐射和产业梯度转移,外向型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2004年中上游五省一市实现外贸进出口额358.9亿美元。继浦东开发开放之后,长江中上游地区相继开放了沿江的芜湖、九江、岳阳、武汉、重庆、黄石、宜昌、万县、涪陵等城市,设立了长江三峡经济开发区,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对外开放格局已初步形成。
目前,长江中上游地区的集装箱生成量也在百万以上,降低物流成本,加快物流周转成为中上游地区提高产业竞争力、吸引国内外产业投资的关键问题之一。龙潭港区具有通江达海的优势条件,发展与中上游地区的长江内支线具有明显的经济性和优势。因此,建设龙潭港区将为中上游地区提供更经济便捷的出海通道选择,对沟通长江腹地与海内外的联系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南京港口建设指挥部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承担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集装箱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码头工程的施工和营运将对该区域环境产生正负两方面的影响,本评价拟在对工程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防治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3.1 环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规定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略)。
1.3.2 评价技术规范
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
⑷《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97);
⑸《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231-94);
⑹《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
1.3.3 建设项目相关文件
⑴《南京港口总体布局规划》1995.12;
⑵《南京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批复》;
⑶《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2004.9);
⑷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河势及防洪影响分析报告;
⑸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1.4.1 水环境
⑴ 根据2003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南京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属饮用水源保护区,七乡河口至三江河口属渔业用水区,长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1。
⑵ 污水排放施工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营运期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中对应标准;船舶污染物排放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中对应标准,标准值分别见表1.4-2、表1.4-3、表1.4-4。
表1.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
|
序号 |
项目 |
II类 |
|
1 |
pH |
6-9 |
|
2 |
高锰酸盐指数 |
≤4 |
|
3 |
COD |
≤15 |
|
4 |
BOD5 |
≤3 |
|
5 |
石油类 |
≤0.05 |
|
6 |
DO |
≥6 |
|
7 |
氨氮 |
≤0.5 |
|
8 |
总磷 |
≤0.1 |
表1.4-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位:mg/L
|
序号 |
污染物 |
标准值(一级) |
|
1 |
PH |
6-9 |
|
2 |
COD |
100 |
|
3 |
BOD5 |
20 |
|
4 |
石油类 |
5 |
|
5 |
SS |
70 |
|
6 |
氨氮 |
15 |
|
7 |
总磷 |
0.5 |
表1.4-3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
|
|
项 目 |
厕所冲洗 |
绿化 |
车辆冲洗 |
|
1 |
PH |
6.0-9.0 |
|
2 |
臭 |
无不快感觉 |
|
3 |
BOO5(mg/L) |
10 |
20 |
10 |
|
4 |
浊度(mg/L) |
5 |
10 |
5 |
|
5 |
氨氮(mg/L) |
10 |
20 |
10 |
|
6 |
总大肠菌群(个/l) |
3 |
表1.4-4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 单位:mg/L
|
序号 |
污染物 |
允许排放浓度 |
|
1 |
船舶油污水 |
石油类最高允许浓度≤15 |
|
2 |
生化需氧量 |
≤50 |
|
3 |
悬浮物 |
≤150 |
|
4 |
大肠菌群 |
≤250/100ml |
|
5 |
塑料制品 |
禁止投入水域 |
|
6 |
漂浮物 |
禁止投入水域 |
|
7 |
食品废弃物及其它垃圾 |
禁止投入水域 |
1.4.2 环境空气
根据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环境空气采用如下标准:
⑴ 港区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三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4-5。
⑵ 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表1.4-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单位:mg/m3
|
项 目 |
SO2 |
NO2 |
TSP |
|
三级标准 |
日平均 |
0.25 |
0.12 |
0.50 |
|
小时平均 |
0.70 |
0.24 |
/ |
1.4.3 声环境
⑴ 现状评价参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交通干线两侧和内河航道两侧居民采用4类标准,评价范围内的其他居民区域采用2类标准。影响评价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Ⅳ类标准, 噪声值分别见表1.4-6和表1.4-7。
⑵ 施工期影响评价采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噪声值见表1.4-8。
表1.4-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dB(A)
|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
2类 |
60 |
50 |
|
4类 |
70 |
55 |
表1.4-7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dB(A)
表1.4-8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Leq [dB(A)]
|
施工阶段 |
主要噪声源 |
噪声限值 |
|
昼间 |
夜间 |
|
土石方 |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
75 |
55 |
|
打桩 |
各种打桩机 |
85 |
禁止施工 |
|
结构 |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 |
70 |
55 |
|
装修 |
吊车、升降机 |
65 |
55 |
1.4.4 底质
底质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其标准见表1.4-9。
表1.4-9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
|
项目
pH值 |
铜
(mg/Kg) |
铅
(mg/Kg) |
锌
(mg/Kg) |
镉
(mg/Kg) |
有机质(%) |
|
>7.5 |
≤100 |
≤350 |
≤300 |
≤0.60 |
3.4 |
|
6.5~7.5 |
≤100 |
≤300 |
≤250 |
≤0.30 |
以上评价标准已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准。
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
1.5.1 评价等级
⑴ 环境空气:三级(依据HJ/T2.2-93,排放量Pi<2.5×108);
⑵ 水环境:二级(依据HJ/T2.3-93,污水排放量<1000m3/d);
⑶ 声环境:三级(依据HJ/T2.4-1995,项目建成后噪声等效声级增高为3~5dB(A));
⑷ 生态环境:三级(依据HJ/T19-1997,影响范围20~50km2,生物减少<50%物种多样性减少<50%)。
1.5.2 评价范围
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拟建四期工程陆域中心为圆心,半径3km陆域范围。
⑵水环境及水域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四期工程上游的七乡河口至下游的三江口国控断面的长江水域,总长约9.5km。
⑶声环境评价范围
四期工程场界围墙外1米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评价范围示意见图1.5-1。
1.5.3 评价重点
本项目的评价重点为水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风险评价和污染防治措施。
1.6 环境保护目标
1.6.1 水环境保护目标
⑴ 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下边界距本项目码头上边界3.2km。
⑵ 花园水厂取水口,本项目下游5.5km。规模为7500m3/d。
1.6.2 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三官村仁东小队,35户居民,约140人,最近距离本工程港区场界东侧30m。
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6-1和图1.5-1。
表1.6-1 环境保护目标
|
|
序号 |
保护目标 |
相对方位 |
与码头距离 |
保护要求 |
|
水域 |
1 |
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饮用水源保护区 |
上游 |
3.2km |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控制。 |
|
2 |
花园水厂取水口 |
下游 |
5.5km |
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控制。 |
|
陆域 |
1 |
三官村仁东小队 |
W |
30m(距港界) |
环境空气三类区,声环境四类区 |
1.7 评价预测时段
环境影响评价时段为施工期和营运期。
采用模式计算、类比法和调研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
2.1 工程地理位置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集装箱二期)位于长江南京河段八卦洲下游的龙潭河段,距龙潭河口下游侧约3Km处,紧临龙潭港一期上游。距南京市区约30km,地理坐标119°03′E,32°09′N。工程河段河势稳定,深泓近岸,水深情况良好。
工程地理位置见图2.1-1。
2.2 工程建设方案
2.2.1 规模及运量
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在龙潭一期集装箱泊位上游建设3万吨级(水工结构兼顾5万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5个,码头长度1400m,设计年通过能力140万TEU。没有危险品货种。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2—1
表2.2—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方案一 |
方案二 |
备注 |
|
1 |
设计吞吐量 |
万TEU/年 |
140 |
140 |
|
|
2 |
设计代表船型 |
万吨 |
3 |
3 |
|
|
3 |
设计吞吐能力 |
万TEU/年 |
140.6 |
140.6 |
|
|
4 |
泊位数 |
个 |
5 |
5 |
|
|
5 |
码头长度/宽度 |
m |
1400/43.5 |
1400/43.5 |
|
|
6 |
引桥长度/宽度 |
m |
57.5/18 |
110/18 |
为分别6座、7座 |
|
7 |
征地面积 |
万m2 |
165.86 |
158.36 |
|
|
8 |
堆场通过能力 |
万TEU |
231.5 |
194.9 |
|
|
9 |
港区定员 |
人 |
240 |
240 |
|
|
10 |
作业天数 |
天 |
330 |
330 |
|
|
11 |
装卸设备总投资 |
万元 |
91982 |
81586 |
|
|
12 |
估算总投资 |
万元 |
286950 |
265310 |
|
|
13 |
投资回收年限 |
年 |
11.3 |
11 |
|
|
14 |
财务内部收益率 |
% |
8.43 |
8.98 |
|
2.2.2 总平面布置
2.2.2.1 总体布局
根据《南京港总体布局规划》岸线布置,龙潭港区尚有宜港岸线8.39km,上游由七乡河口向下1200m正在规划建设华能金陵电厂,建设规模为360万kW,金陵电厂向下5810m为外贸深水港区岸线;其中:自上而下规划为990m散货区,620m港池、港口支持系统和城市生活岸线,3000m集装箱区,1200m件杂货区;外贸港区向下1380m为城市生活和企业自备码头岸线。
龙潭四期工程货种为集装箱,按货种分类应布置在集装箱区,拟布置在龙潭一期集装箱泊位码头上游。
本工程后方与疏港公路相邻,港区陆域纵深平均为1150m,均位于疏港公路北侧,符合港区规划的陆域纵深布置要求。
2.2.2.2 水域布置
(1) 进港航道与船舶回旋水域
本工程拟建码头区域位于龙潭水道右岸,长江主航道距离码头前沿线约有450m以上,港区前方-12m以上水域宽度达1000m左右,能满足设计船型的海轮进出港与调头需要。
(2) 码头前沿线
码头前方水域水下等深线基本顺直,且与长江子堤主轴线平行;本工程码头前沿泥面设计标高在-13.5m左右,码头前沿线基本布置在-10m~-15m水深范围,走向与水流、等深线走向基本一致,与正北向的方位角为48.28930。
(3) 泊位布置
本工程设计船型为3万吨级集装箱船,船长244m;本工程根据运量及船型预测布置5个3万吨级海轮泊位,根据《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富裕长度取30m,经计算确定码头长度为1400m。码头水工结构全部按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
码头宽度确定为43.5m(与龙潭一期工程相同),码头上布置轨距24m轨距集装箱装卸桥,码头后方布置6座引桥,引桥宽度均为18m,引桥间净距为256.6与258.6m,引桥长度自码头后沿至驳岸线长度为57.5m。
2.2.2.3 陆域布置
龙潭港区四期工程按全集装箱专业化码头设计,采用高效率的装卸工艺和先进科学的计算机管理手段。根据建设规模,充分留有余地,适应滚动发展模式,同时考虑与龙潭港区一期集装箱泊位的合理衔接,减少投资。
陆域堆场平行于码头岸线布置,根据陆域纵深,可分为6条不同功能的作业带。
一、二线作业带为重箱堆场,堆场宽度考虑布置4条轨道式龙门起重机,轨距为40m,作业带宽度为180.5m,三线堆场考虑布置3条轨道式龙门起重机,轨距40m,作业带宽度为133m,其中部分为冷藏箱堆场。
四线作业带布置空箱堆场,宽度为125m。
五线、六线作业带在东西两侧布置为生产服务的辅助建筑区,主要考虑为流动机械库、吊具库、材料工具库、机械车间、箱修车间、五线作业带中间地块布置预留堆场、港内集卡停车场。
在进出港闸口道路中间,布置拆装箱库2座、拆装箱堆场。出港闸口道路上游侧,布置生产生活辅助区、中心变电所、设备冲洗场、集装箱冲洗场地、油污水处理等。在上述区域南侧,考虑布置预留港区铁路进线用地(近期绿化),宽度为50m。在进港闸口道路下游侧,布置港内集卡停车场、简易堆场等。
经上述平面布置后,与龙潭一期工程陆域接壤处形成一个三角地带,拟形成绿化地带,邻近三线作业带处布置加油站与消防站。
集装箱堆场周边主干道路宽度,经向均为22m,双向六车道;纬向均为15m(与引桥根部连接的纬一路为18m),双向四车道;与进出港闸口相连接的中央道路宽度为30m。
在后方生产生活服务区域周边道路宽度考虑12m与7m。
3.1 自然环境概况
南京龙潭水道属长江下游感潮河段,长江径流以上游流域来水为主,枯季受河口潮汐一定程度的影响,涨潮历时3小时多,而落潮历时8小时多,潮差小而全年水位差较大,可达7m以上。洪水位多发生在五月~九月份的桃花讯和秋汛之间,十一月至翌年二月为枯季,枯季潮差大于汛期。
龙潭水道地处长江感潮河段的上区段,以径流下泄为主,受潮流上溯影响较小。洪季主泓区流速较大,水流能量傍岸且集中。最大流速一般出现在最低潮位前3小时~最低潮位后0.5小时时段。参照附近一期工程1998年7月主汛期(河段流量76,400m3/s)定点流实测水流资料,近岸前沿水面表层最大流速约1.9m/s左右,垂线平均流速1.5m/s左右。
3.2 社会经济概况
南京地处长江下游平原,总面积6598平方公里。境内自然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藏有40多种。其中,铁硫储量占全省40%左右,锶储量和品位居东南亚之首。地下水源丰富,水质优良,江宁的汤山温泉、江浦的汤泉、浦口的珍珠泉等矿泉尤为闻名。
南京山、水、城、林相映成趣,景色壮丽秀美,是中国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春游“牛首烟岚”,夏赏“钟阜晴云”,秋登“栖霞胜境”,冬观“石城霁雪”,可见南京美景胜境之一斑。
南京地理优越,风景佳丽,赢得历代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化名人的赞誉。诸葛亮曾赞叹说:“钟山龙蟠,石头虎踞,真乃帝王之宅也”。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赞美南京:“其位置乃在一美善之地区。其地有高山、有深水、有平原,此三种天工,钟毓一处,在世界中之大都市,诚难觅此佳境也。……南京将来之发达,未可限量也”。今天的南京是中国东部地区一座综合性工业基地、重要的交通枢纽和通讯中心,全国四大科研和教育中心城市之一,中国华东地区仅次于上海的大商埠。
建设项目所在地栖霞区地域广阔,现辖尧化、栖霞、龙潭、马群、孝陵卫、摄山、迈皋桥、燕子矶镇和靖安、八卦洲等乡镇,总面积41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386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4平方公里。由于栖霞区的自然条件和发展历史等决定其在整个城市中承担着多种功能,有居民、商业集中的城镇,有工业区,有粮食、蔬菜生产基地。
栖霞区境内工矿企业密集,是南京市主要工业区之一,拥有部、省、市属大中型工矿企业143个,分属石化、化工、电子、仪表、机械、建材等工业部门。栖霞区工业经济主要支柱产业为石化、电子、化工三种行业类型,其产值占全区企业总产值的80%以上,而石化行业占50%以上。工业区主要集中在该区西部、和燕公路两侧和该区中部、宁镇公路以北长江沿线。
栖霞区内名胜古迹多,有栖霞寺舍利塔等2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本项目拟建地西面,距离约6km。
评价区域水质指标监测值中,石油类超过Ⅱ类标准,其余各项指标基本符合Ⅱ类标准。
取砂点及近岸河床底质监测评价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3.5 环境空气现状
本次监测的环境空气中SO2、NO2和TSP的日平均浓度都没有出现超标现象,且标准指数均较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三级标准。
评价区域内各个监测点的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满足评价标准,拟建龙潭港四期工程周围声环境质量良好。
3.7 生态环境现状
本江段临海较近,气候温暖湿润,植被资源较丰富。本项目附近江段滩地宽50~250m,江堤外滩地生植被以芦苇、长荻、多种蓼、苔草和防护林带为主,江堤内主要为农田植被和鱼塘。滩地植被有利于防浪护堤、保持水土、维持生态平衡等作业。
拟建项目所在江段水深流急,经调查,附近长江水域内无鱼类繁殖区、索饵区,没有鱼类产卵、育幼等活动。
拟建工程岸线江滩湿地现状以野生芦苇、长荻和意杨防护林为主,不涉及珍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区。
4.0 环境影响评价
龙潭港四期工程吹填产生悬浮泥沙大于10mg/l的水域面积为0.006Km2。长江龙潭水道枯季悬沙浓度为139mg/l,汛期悬沙浓度为708mg/l。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只是局部的和暂时的,对距本项目码头上边界3.2km以远的九乡河口至七乡河口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下游5.5km的花园水厂取水口不产生污染影响。
施工船舶油污水应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申请海事部门船舶接收处理,码头水域不得排放舱底油污水。
本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生产辅助区设置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营运期污水执行《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中对应标准;处理达标后回用。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舱底油污水应申请海事部门船舶接收,不得在本码头水域排放。码头营运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实现“零排放”,不会对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污染影响。
4.2 环境空气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需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等相应措施,有效降低粉尘污染程度和范围,避免施工作业对周围居民和龙潭一期工程造成污染影响。本工程对局部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
本项目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为港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及船舶废气。营运期采取洒水措施后,可减少道路扬尘对局部环境空气的影响。根据本次对一期工程集装箱堆场环境空气监测结果,NO2浓度为0.076~0.107mg/m3,满足0.12mg/m3的评价标准,SO2浓度为0.049~0.070mg/m3,满足0.25mg/m3的评价标准,据此推算本港区装卸机械废气及船舶废气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三官村仁东小队,码头水域施工处距离三官村仁东小队在1000m以远,本工程施工噪声基本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仁东小队距离集装箱装卸桥约800米,可见其作业噪声对仁东小队昼夜间影响满足4类标准要求。仁东小队距离集装箱叉车作业场所约150米,根据预测结果,在考虑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作业噪声对仁东小队昼夜间影响满足4类标准要求。
根据同类码头实测资料,停靠码头的船舶,其轮机噪声在离船1m处的等效声级最大值为78dB(A),离船38m处的等效声级为50dB(A),故船舶噪声对本工程周边陆域环境基本没有噪声污染影响。
4.4 生态环境影响
根据港区陆域用地及港区发展需要,征地范围从前方长江子堤至防洪大堤间的滩涂与防洪大堤至疏港公路间陆域,东、西侧至本工程边界围墙,征地面积约165.86×104m2,其中滩地面积约52.44×104m2, 滩地上的植被主要为芦苇和防护林。
本工程的建设施工会造成部分陆域生态环境损失,主要包括江堤外以芦苇和防护林为主的滩地,堤内农田植被,土地性质变更为以码头和堆场为主的港口用地。
拟建工程所在河段河势基本稳定;工程建成后水位最大壅高值为0.037m;流速增加值不大,影响范围较小,局限于码头前沿附近区域;流速减小值有限,流速减小区域局跟于码头前沿后方的较小范围内。因此,本工程建设对河势稳定性的影响较小,对长江行洪的影响很小.
4.5 社会环境影响
⑵ 对于拟建工程建设前后环境污染问题,大多数公众认为龙潭港前一期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不是很大,大家对龙潭港目前的环境质量比较满意,但是,有63%的公众认为港口的噪声应得到改善,有45%的公众认为港口的水质应得到改善,另外有一部分公众认为应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景观建设。
⑶ 对于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征地拆迁问题,有85%的公众表示支持此项政策(包括有条件支持);对于搬迁的地方,有90%的公众认为应该安排在本地区,但是选择还建方式是“货币”还是“还建房屋”的公众人数基本持平。
⑷ 对于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公众主要建议加强施工期间的噪声管理,以及工程运行期间对长江水质的保护。
⑸ 对于环保部门项目审批的建议和要求,公众主要要求审批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在环保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尽量降低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针对公众对项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本评价做出如下建议:
⑴ 建设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对本项目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项目附近的群众充分了解该项目和自身的密切关系,从而更加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⑵ 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要签订文明施工合同,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施工扬尘等将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希望施工单位能做到文明施工,尽量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5.0 环境保护措施
5.1 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措施
5.1.1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5.1.1.1 施工期
1、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大量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拌合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主要是砂子、石子)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合处应定点定位,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拌和站距离敏感目标200m以外,减少物料起尘对人群的影响。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法防尘。
2、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导致地面扬尘,对陆域施工现场以及运送土石方的的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施工现场还应铺设临时的施工便道,铺设碎石或细沙,并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以减少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造成二次扬尘。
3、在回填场地陆域形成后,尽快铺设遮盖设施,减小土方形成和场地铺砌之间的时间间隔,减少施工期间的场地风力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各类推土施工作业应做到随土随压、随夯,减少水土流失。对推过的土地应及时整理,植被恢复或绿化和浆砌块石措施。
4、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的排放。
5.1.1.2 营运期
1、对港区公路、码头面、集装箱堆场及时清扫并洒水,防止货物转运过程中的起尘。
2、利用港区内可绿化场地充分进行绿化,美化港区环境。
5.1.2 水环境及水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1.2.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 取砂作业悬浮物的控制
水下取砂施工中SS发生量取决于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土石质量和粒度分布情况,以及工况条件等。应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挖泥进度,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砂的发生量。
本项目取砂作业采用产生悬浮泥砂较小的绞吸式挖泥船,并可视悬浮物扩散情况,在挖泥部位周围的混水区投放适量的沉降剂,使小颗粒泥沙尽快絮凝沉降,最大限度的控制SS扩散范围。
⑵ 吹填作业悬浮物的控制
根据日本底值净化协会的研究发现,吹填陆域静水区水面积负荷Q/A和SS残留率SSi/SS0之间具有良好的相关性,可用下式表达:
SSi/SS0=a(Q/A)b
式中:SSi—沉淀区(静水区)中SS残留浓度(mg/l)
SS0—疏浚泥浆中SS原始浓度(mg/l)
Q—单位时间疏浚量(m3/h)
A—沉淀区面积(m2)
a,b—系数
SSi/SS0=2.5×10-2(Q/A)0.63
本项目泄水口SS浓度应控制在70mg/l以下,一般泵吸挖泥船疏浚物含水率96~97%,折SS浓度3000~4000mg/l,按上式计算,吹填陆域静水区面积需A=18万平方米可保证泄水口SS浓度不大于70mg/l。
本项目长江大堤外滩涂吹填面积约为52万平方米,大于所需的吹填陆域静水区面积。为减缓吹填区内吹入泥浆的流速,加快沉降,应在吹填区内设置多道子埝,使吹填区内分为多个吹填区。吹填排泥管的排泥口设在距泄水口最远的吹填区,吹入的泥浆经各个吹填区逐渐沉淀,依次填满吹填区,每个吹填区出水口采用溢流控制堰板和导流槽,改善出水流速条件,避免水流紊动将泥沙带出。经过长距离逐级沉淀,排水口外设一圈长度约100米的防污帘,必要时加沉降剂。在上述工程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可使到达泄水口处的悬浮泥沙浓度满足排放标准。
⑶ 施工船舶污染物防治
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或倾倒废油料,严禁施工船舶向水域排放未经过处理的机舱水。施工船舶船舶舱底油污水应申请海事部门船舶接收。
⑷ 对珍稀鱼类的保护
长江南京段是我国最主要逆河洄游性鱼类和珍稀水生动物(如白鳍豚、江豚、中华鲟和白鲟等四种国家级珍稀濒危水生保护动物)的通道。施工时若发现上述洄游性鱼类和珍稀水生动物,应采取敲拍船舷驱赶和回避,禁止非法捕捞。
5.2.2.2 营运期
龙潭港四期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生产辅助区设置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48-1999)后回用。
⑴ 船舶污染物污染防治措施
《73/78国际防污公约》规定,400总吨位以上的非油船和油船机舱舱底水的排放必须通过油污水分离装置。我国船舶检验局相继制定了《海船防污染结构与设备规范》和《内河船舶防污染结构与设备规范》,据此,400吨级及以上吨级船舶的都应安装油水分离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管理规定》规定,到港船舶不得在港口水域内排放舱底油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应申请海事部门船舶接收。
近年来,随着海事部门和环保部门管理力度的加强和全民环保意识的加强,船舶舱底油污水的排放受到严格的监控。
海事部门对船舶进出港舱底油污水均有相关的例行检查手续,即船舶靠泊码头时,海事部门立即登船对船舶的含油污水存量进行测量并记录于航海日记上,在船舶驶离码头时再次登船检查,复核码头停靠期间含油污水存量变化情况,有效地控制和杜绝了船舶停靠时的舱底油污水偷排,从而保证到港船舶不在码头水域排放舱底油污水。
码头水域不得排放船舶生产废水,确需排放的需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运至南京市海事局指定的地点接收处理。
⑵船舶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船舶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与生活污水产生量相当的处理装置或储存容器,船舶生活污水应申请海事船舶接收,不得在本码头水域排放。
⑶港区陆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港区陆域生产、生活污水发生量为141m3/d,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采用ZYS型,处理能力10m3/h一体化中水处理设备,该设备主要处理采用混凝过滤--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投加混凝剂
投加消毒剂
绿
化
5.1.3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1.3.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 施工单位应注意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
⑵ 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晨6点禁止打桩等高噪声设备作业。
⑶ 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对施工阶段噪声的要求,在夜间超标施工必须向主管环保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内进行。
⑷ 加强施工区附近交通管理,避免交通堵塞而增加车辆噪声。
5.1.3.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 设备选型要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个别高噪声源强设备采取消声隔声设施。
⑵ 合理布置港区功能区布局,在道路两侧和港区周围种植防护林带,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
5.1.4 固体废物处理
5.1.4.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 设置垃圾集中堆放场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施工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均集中收集到该地,由港区车辆定期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⑵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可用于回填。加强渣土的管理是文明施工的重要标志,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它杂物。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尽快将工地上剩余的不能用于回填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处理干净,建设单位负责督促。
5.1.4.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码头陆域生产废物、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集中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停靠码头的船舶垃圾禁止随意排放,由南京港“宁净2号”环保船收集后焚烧处理。
5.1.5 绿化工程
港口建设后,应尽量提高港口绿化系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由于港区前方作业区和堆场基本是混凝土铺砌场地,不能进行绿化,所以绿化主要在作业区后及生产辅助区进行。在生产辅助区与码头前方工作间应选择树形美观,挺拔高大,装饰性强,观赏价值高的乔木、灌木,同时再适当配置花坛、水池和绿篱等。在综合楼等办公生活区内则可选用庭荫树或种植一定观赏价值的树木和花卉,并可选用一些藤本植物,如爬山虎、常青藤等,进行垂直绿化。对于疏港通道及各道路两侧,可选用树形高大美观,枝叶繁茂耐修耐剪,易于管理,生长迅速,抗病虫害强,成活率高并具有一定吸污能力的树种。同时,将乔木灌木与绿篱相搭配,并可考虑常青树与落叶树相搭配,以满足短期和长期效果。与港外公路连接处的空地种植大面积草坪,其间铺设绿化自动洒水管道系统,草坪中局部种植黄杨球和其它灌木及花卉。对港区周围的防护林带,应选用乔木,如水杉树、落叶杉等常青针叶树和速生阔叶树种,组成带状的混交林带。
5.1.6 减少工程对社会不利影响的措施
⑴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按政府有关规定支付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房屋拆迁安置费,尽量减少对拆迁居民的影响。
⑵工程建设所需的临时工,建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尽量招收当地居民,以减少因本工程建设影响产生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下降。
⑶施工现场和进港道路晴天定时使用洒水车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对居民的污染。
⑷合理组织临时交通,减低施工阶段车辆对交通的干扰影响。
5.2 环境保护费用估算
遵循“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原则。对于既保护环境又为主体工程服务,以及为减轻或消除因工程兴建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需采取的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管理等措施,其所需的投资均列入工程环境保护总投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第62条,“凡属污染治理和保护环境所需的装置、设备、监测手段和工程设施等均属环境保护设施”“凡有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项目均应列出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概算”。
本项目第一方案(推荐方案)总投资286950万元。按上述原则,估算得到的本工程环保投资为643.7万元,占总投资的0.22%。本工程环保措施及投资估算见表5.2-1。
表5.2-1 环保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
序号 |
措施费用名称 |
费用(万元) |
备 注 |
|
第Ⅰ部分 环境监测 |
38.0 |
|
|
1 |
施工期环境监测 |
20.0 |
|
|
2 |
营运期环境监测 |
8.0 |
|
|
3 |
水生珍稀动物观测 |
10.0 |
|
|
第Ⅱ部分 环保设施及安装 |
251.0 |
|
|
1 |
污水处理站 |
50.0 |
包括30m3隔油沉淀池1座、5t/h油水分离器1台及配套土建设施。 |
|
2 |
生活污水二级生化处理装置 |
30.0 |
|
|
3 |
管线、阀门等 |
10.0 |
|
|
4 |
垃圾桶 |
1.0 |
|
|
5 |
绿 化 |
150.0 |
|
|
6 |
安装运杂费 |
10.0 |
|
|
第Ⅲ部分 环保措施 |
222.0 |
|
|
一 |
人员培训及机构设置 |
|
|
|
1 |
办公设施 |
4.0 |
|
|
2 |
环境管理人员培训 |
2.0 |
|
|
3 |
事故应急人员培训 |
10.0 |
|
|
二 |
环境空气 |
|
|
|
|
配备洒水车、清扫车 |
40.0 |
|
|
三 |
水环境 |
|
|
|
1 |
施工期防悬浮物污染(防污帘、沉降剂等) |
120.0 |
|
|
2 |
营运期污水处理费 |
10.0 |
|
|
四 |
固体废物清运 |
|
|
|
1 |
施工期 |
0.5 |
|
|
2 |
营运期 |
1.5 |
|
|
五 |
绿化养护 |
4.0 |
|
|
六 |
制订污染应急计划 |
20.0 |
|
|
七 |
预留事故水质监测 |
10.0 |
|
|
|
Ⅰ~Ⅲ部分合计 |
511.0 |
|
|
第Ⅳ部分 独立费用 |
|
|
|
一 |
环境管理费 |
20.0 |
Ⅰ~Ⅲ之和的4% |
|
二 |
环境评价费 |
20.0 |
|
|
三 |
环境工程设计费 |
25.0 |
Ⅰ~Ⅲ之和的5% |
|
四 |
环境监理费 |
30.0 |
|
|
五 |
工程质量监督费 |
1.3 |
Ⅰ~Ⅲ之和的0.25% |
|
|
Ⅰ~Ⅳ部分合计 |
607.3 |
|
|
|
基本预备费 |
36.4 |
Ⅰ~Ⅳ之和的6% |
|
|
环境保护总投资 |
643.7 |
|
龙潭港四期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南京市环境功能区划等,可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土地占用是合法的、也是合理的。
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当地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普通群众、受影响居民拥护该项目建设。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工程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工程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对上述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予以承诺,并制定严格的违约处罚程序。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与本工程有关的环保规范和标准、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投标文件、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等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环境监理方案执行监理工作。
评价认为工程设计已考虑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的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可行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落实工程设计拟定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较好的控制。 综上所述,南京港龙潭港区四期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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