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企业 生产 专业 饮料 植物
含乳 饮料及 植物蛋白饮料产品包括以鲜乳或乳粉为主要原料,经调配、均质、灌装、 杀菌(或杀菌、灌装)而成的含乳饮料以及以大豆、花生等植物为原料,经 处理、制浆、调配、均质、灌装、杀菌(或杀菌、灌装)而成的植物蛋白饮料产品。
(一)产品基本生产流程
1、 含乳饮料
鲜乳(复原乳)→调配→均质→杀菌灌装(或灌装杀菌)→成品
↓
↓
↓
均质
↓
调配
↓
杀菌灌装(或灌装杀菌)
↓
成品
2、 植物蛋白饮料
水 水+辅料
↓ ↓
原料→预处理→制浆→过滤脱气→调配→均质→杀菌灌装(或灌装杀菌)→成品
(二)产品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乳化不均匀,出现脂肪分层现象;
2、产生脂肪氧化味;
3、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4、微生物指标不合格。
(三)产品生产的关键控制点
1、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及进厂检验把关;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乳化剂的选择、杀菌工序的控制、配料工序的控制、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水处理工序的控制;
3、车间环境的控制管理、人员健康卫生的控制管理;
4、产品的检查检验。
三、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原料乳要符合GB6914的要求,乳粉要符合GB5410和GB5411的要求;植物蛋白饮料的原料(大豆、花生等)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的要求;其他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的要求;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的要求。
四、必备的生产设备
(一)原料预处理设施(适用植物蛋白饮料);(二)磨浆机或胶体磨(适用植物蛋白饮料);(三)过滤机或离心机(适用植物蛋白饮料);(四)贮罐;(五)发酵罐(适用发酵型产品);(六)均质机;(七)杀菌设备;(八)灌装设备;(九)水处理设备;(十)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十一)管道设备清洗消毒设施。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操作间或无菌操作台;(二)杀菌锅;(三)培养箱;(四)干燥箱;(五)冰箱;(六)天平;(七)计量容器;(八)pH计;(九)折光仪;(十)定氮装置。
六、有关标准
(一)QB1554-92《乳酸菌饮料》;(二)QB/T2300-97、QB/T2301-97《植物蛋白饮料》;(三)GB16321-96《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四)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五)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六)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七)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八)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九)GB/T4789—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十)GB5009—1996《食品卫生检验》理化部分;(十一)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七、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定期监督检验和企业出厂检验项目,按附件2-3-5(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两次检验。检验项目全都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合格品;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判为不合格品。
八、发证检验抽检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在抽样现场填写《产品抽样单》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确认后,分别留生产企业、送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所抽的检验用和备用样品当场包装加封条后送检验机构。
九、其它有关事项 对于新型的特殊产品参考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在企业标准中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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