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化学 治理 化学品 危险
河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冀经贸安全[2001]107号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和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国家经贸委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国家经贸委2000年19号令),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危害事故发生,决定在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各环节的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检查。当前正值春季,风高物燥,如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当,极易发生危害事故。各地、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对所辖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各环节实施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第一,企业贯彻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情况;第二,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用具情况;第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是否配有固定的符合安全、环保和防火要求的专用仓库,是否有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和销售登记制度情况;第四,从事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公安、环保、交通等管理部门办理了准运手续;第五,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取得了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等。
这次检查要求吸取以往检查的经验教训,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能一查了之,要把检查与整改结合起来,边发现问题,边整改治理,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要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事故。对于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要坚决关停。通过检查,要真正达到找问题、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的目的。这次活动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3月下旬省经贸委将组织抽查。
二、举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班
科学有序地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是做好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一环。要求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品的企业中,凡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其工作;各相关的大、中型企业最少应有2名,小型企业最少应有1名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省级的专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培训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开展。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对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在各个环节可能造成的事故与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凡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化学品进口单位,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否则,不允许生产经营和使用。对于推诿拖沓、工作不力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造成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单位领导和经营者的责任。
四、拟组建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网络中心。近来,省内处多次发生因为危险化学品泄露而造成的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便由于对其特性了解不够,采用救援措施不当,使得事故不能有效遏制,造成了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为了应急处置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中突发事故,拟成立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网络中心,明确救援电话。救援中心将制定严格的应急程序和值班制度,一旦接到事故报告,将按事故应急响应级别提供救援服务。应急救援网络的建立拟采用会员制,相关单位是基本会员,参加应急网络的会员单位每年应缴纳一定数量的应急代理服务费。应急代理服务费可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经营的化学品数量确定。
危险化学品由于具有危害和有用双重属性,涉及面广,接触人员多。危害性大,严格、科学地管理事在必行。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在各个环节可能造成的事故与危害,保障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运输和安全储存、使用,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是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这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人们群众安居乐业。
二00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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