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标准 GB 生活饮用水 饮用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前 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与原标准(GB 5749-85)比较有以下主要修改:
水质检验项目由原35项增加至107项,其中:
2. 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氯气、氯胺、臭氧、二氧化氯等项;
3.毒理学指标,无机化合物,由原10项增至22项,并修订了砷、铅、镉、硝酸盐、四氯化碳等限值;
4.毒理学指标,有机化合物,由原5项增至53项;
5.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修订了浑浊度限值;
6.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但修订了总α放射性限值。
原标准中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删除,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增加了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管理内容。
附录A资料性附录可在水质评价时参考。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砷、微囊藻毒素-LR、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4项指标延至2007年1月起执行本标准。砷的限值在执行本标准之前仍执行原标准的0.05mg/L限值。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同时废止。
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2005年12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浙江省卫生监督所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 鄂学礼 陈昌杰 陈西平 张 岚 陈亚妍
蔡祖根 甘日华 申屠杭 郭常义 魏建荣 宁瑞珠
刘文朝 胡林林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蔡诗文 林少彬 刘 凡 姚孝元 陆坤明 陈国光
周怀东 李延平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网上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相关的卫生要求及水质检测。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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