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
规范规定了
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
净化处理效率和出
水质要求。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
水处理装置。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
2 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
标准(GB 17324-1998)
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美国国家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
3 定义
3.1 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
4 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
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
产品方可使用。
4.2 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
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
4.2.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进行。
5 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试验
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先用纯水注入反渗透处理装置中冲洗,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24小时,测定浸泡水。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表1至表4中所列限值。检验水样的采集步骤按《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进行。
5.1 感官性状要求(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