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管理 办法 管理办法 标识 QB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对验收合格的 产品在入库保管期间保持其原有特性和适用性,特制定本办法。
2 职责
3 管理内容
3.1 贮存场地和库房
3.1.1 为保证验收合格的产品及其特性和适用性不发生变化,场地应平整,库区条件应符合防雷、防洪、防火、防盗等 要求。根据产品的特性及技术要求,要分别设置保温库、封闭库、棚库、露天库、危险品库等。
3.1.2 库房内设置的货架应牢固可靠,库内的仓区和标识应明显,库内应清洁、整齐、无杂物,库内温度、湿度、 消防等应符合存放要求。
3.2 产品入库
3.2.1 产品的入库条件应符合《采购物资的验证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a) 未经验证的物资和验证不合格及验证待判的物资;
b) 应有产品合格证、化验单、材质单、技术资料而未附的产品。
3.3 产品的标识
3.3.1 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都要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醒目、字迹清楚,牢固耐久,内容齐全。对于标识易丢、易损的场所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3.3.2 仓库内应有区域划分,即合格品区(绿颜色),不合格品区(红颜色),待检区(黄颜色),检验待判区(白颜色)。
3.3.3 标识的方法可以是标牌、标签、或标记的方法,颜色相对应:
a) 经验证、检验合格的物资挂绿色标志;
b) 经验证、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挂红色标志;
c) 未经检验、验证的物资挂黄色标志;
d) 经检验后待判的物资挂白色标志。
3.3.4 标识的内容齐全,应详细的注明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
3.3.5 对于有追溯要求的物资的标识除填写上述要求外,还要求准确地填写批号、材质、材质单号,标识要求保持其惟一性,并符合质量跟踪要求。
3.3.6 对产品的原有标识要加以保护和保持,原标识不清楚或不符合规定的要进行追溯。
3.3.7 对标识的状态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丢失和被破坏的标识要及时补齐,有疑问时应通知项目部有关部门重新鉴定。
3.4 产品的保管
3.3.1 合格产品入库存放均应办理入库手续,并进行登帐、立卡、建档。
3.3.2 入库产品资料应齐全、有效,要求一物一档保管。存档资料包括:产品入库验收记录、技术验证文件、材质单、合格证等。
3.3.3 凡入库的产品必须分类,分区合理,存放整齐并符合相关要求,按规定挂好标识。
3.3.4 根据产品的特性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做好产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做好记录。如发现产品损坏及变质,应及时隔离并做好标记,填写“产品损坏或变质报告单”报主管计划人员和项目部相关部门。项目部质量部门、工程技术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5 产品的发放
3.5.1 各类产品的发放应依据经审批的材料预算及图纸、材料清册,并附有领料单。领料单应详细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材质单号、复检报告编号、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编号等内容。
3.5.2 产品的发放应坚持先到先发的原则,使库存产品轮换更新,以免造成产品存放超期而发生变质或损坏。
3.5.3 需要进行质量跟踪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应建立跟踪台帐,并按《物资跟踪管理办法》执行。
4 相关文件
QB 513-93-00——《采购物资的验证管理办法》
QB 513-90-00——《物资质量跟踪管理办法》
5 记录
定期检查记录
发放记录
产品损坏或变质报告单
[注]
三检查
1.检查物资的品种、数量、规格、质量、包装的齐备和完好情况。
2.检查凭证是否正确无误。
3.检查应抄发的技术证件是否齐全。
三核对
1.实物与帐卡相核对。
2.帐卡与发料实物相核对。
3.发料凭证与发料实物相核对。
五不发
1.无发料凭证与未经签批手续的不发。
2.应附技术证件而未附的不发。
3.质量不符的不发。
3.规格不符、配件不齐,应配套而未配套,应附工具而未附不发。 5.未经验收入帐建卡的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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