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管理 建材 办法 管理办法 QB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进厂的建材类物资达到 质量要求,使建材物资的数量、型号、规格及有关参数符合采购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 职责
2.1 物资公司负责组织对进厂建材物资的验证及保管、发放工作。
2.2 项目部质量部门、工程 技术部门参加建材类物资的验证
2.3 专业公司参与建材类物资的验证。
3 管理内容
3.1 验收
3.1.1 所有到货物资在未入库之前,首先要根据到货凭证、货物通知单或发票及有关资料,认真仔细地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并按到货的不同性质,分别进行点数、检尺、量方、过磅等。各类物资必须保证数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
3.1.2 到货物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工作,做好验收记录,合格物资尽快入库,满足 生产需要。
3.1.3 仓库管理人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数量、规格与凭证不符、质量证明资料不全或不符时,及时通知物资公司有关人员 处理解决。
3.1.4 为保证所有建筑材料的质量,按规定委托试验室进行试验 (砖每3~15万块为一组,砂、石每400m3为一组)。
3.1.5 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入厂自检记录》后,上报项目部质量部门,必要时由
质量部门向监理公司报验。
3.2 物资标识方式:
a) 合格用绿牌;
b) 不合格用红牌;
c) 检验后待判用白牌;
d) 待检用黄牌。
具体操作方法按《物资入库、保管、标识、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3.3 物资入库
3.3.1 物资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帐、立卡、建档工作。
3.3.2 物资入库后,应按材料的类别、性能分别入库存放,做到四号定位,五五码放。
3.4 保管
3.4.1 对入库物资做到帐、卡、物相符。
3.4.2 安排适宜的存储场所,保证存储物资的安全。
3.4.3 搞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加强仓库物资的保管工作。
3.4.4 针对不同的季节,做好防潮、防晒、防雨、防汛、防火、防冻等措施。
3.4.5 仓库管理人员要对库存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3.5 物资发放
3.5.1 认真执行“先进先出,出陈储新”的原则。
3.5.2 严格执行各项物资领用制度,认真履行发料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发放。
3.5.3 认真执行领发料的“三检查”、“三核对”、和“五不发”制度。
3.5.4 对发放的物资,要认真填写《领料单》,包括领用工地、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编号、物资类别、名称、规格、数量、发料人、领料人双方签字。
4 相关文件
QB 513-89-00——《物资入库、保管、标识、发放管理办法》
5 记录
入库记录
验收记录
发放记录 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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